合同無效的法律規定及特殊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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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布時間:2023-02-27
一、民法典關于合同無效的法律規定:
1.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;
2.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。但是,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;
3.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;
4.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,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。
二、根據合同性質進行分類,并結合司法實踐遇到的常見合同無效的情形,引申出特殊情形:
1.非合同當事人主張合同無效,需要證明當事人與合同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。
2.對于民間借貸合同,依照《民法典》及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》等相關法律規定:
(1)套取金融機構貸款進行轉貸,法院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,并要求借款人返還借款本金,關于利息部分不予支持;
(2)以經營性為目的,通過向不特定對象提供資金以賺取高額利息,擅自從事經常性、反復性放貸業務的事實,符合職業放貸的,借款人返還借款本金,對于高額利息依法不予支持;
(3)明知他人借款用于賭博,民間借貸合同無效,借款人返還本金,對利息部分,法院不予支持。